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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护航春耕“绿” 不负农时不负春

时间:2023-03-15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王静

录入:于桐桐

审核:卢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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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勤春来早,耕耘正当时。眼下正值春耕备耕时期,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充分履职,持续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春耕生产用上放心种、安心药、可靠肥,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规范农资市场  保春耕护民生


  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昂昂溪区农资经营商店,开展调查走访工作。调查走访过程中,向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规范,提醒经营者依法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种子购销合同、厂家生产许可证等溯源证明,落实农业废弃物统一收集,让经营者明白如果不严格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向广大种子经营者发放“致广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六不”要求,增强守法、环保意识,做到诚信合法经营。

 

检察“蓝”进村入户  普法春风护农耕

 
  “备耕的情况怎么样了?”
  “生产资料充足吗?”
  “有什么涉农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吗?”
 
 
  近日,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检察干警深入农户家中,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介绍依法维权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鼓励群众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法治环境。检察官围绕农村春耕备播中常见的涉农犯罪案件和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发放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页,为农民群众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向农民朋友发放“致广大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一封信”,提醒农民朋友购买种子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和“三注意”。提高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



3.15在行动 打假治假靠大家

  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市场、商超等群众密集地,开展“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共同振兴乡村经济”农资打假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条幅、现场指导经营户和农民对种子真伪进行分辨,切实提升农民识假、辩假、维权能力,增强农资经营者依法、守法及诚信经营意识,为春耕顺利生产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下步,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农资打假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延伸检察职能,积极打击农资类犯罪,保障农民群众权益。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民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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