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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3.15我们在行动

时间:2023-03-14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王静

录入:于桐桐

审核:卢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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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083年确定,时间为每年的三月十五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消费与安全历来是居民生活中的重中之重,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2023年3月15日在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区市场局开展了以“提振消费信心”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昂昂溪区院设立了普法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现场讲解消费者维权的主要法律依据、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方式、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方面等内容。检察干警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先签收后验货”、遭遇购物侵权如何有效举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本次活动,极大的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学会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辨别伪劣产品的小技巧,了解怎么去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次宣传不仅让居民知悉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也邀请了辖区内的部分商家参与此次活动,让商家也能依法、知法、守法对自己的商品进行严格把控,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商品进行严格处理,积极举报不法厂家,用行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增强社区内居民的消费信心,维护自己的良好声誉。同时辖区内的商家也能明白诚信经营保障自己的产品质量,齐抓共管营造和谐有序健康的消费经营氛围。
 
下一步,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实际,严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并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媒体、对外宣讲等多种途径,适时发布涉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各类刑事及民事公益诉讼案例,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参考和指引,帮助消费者远离侵权事件,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共促消费公平,全力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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