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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方向盘”,

为农业生产系好“安全带”

时间:2023-03-17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王静

录入:于桐桐

审核:卢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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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农业进入备耕生产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以农业安全生产为切入点,多措并举为切实加强春耕备耕农机安全生产,极大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安全隐患,助力农业安全生产。
 
  一、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近日,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粮食生产、存储、运输企业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察看等方式,逐一对区内粮食生产企业、合作社的消防设施、安全操作、安全防范标识、标牌张贴等进行检查。发现,某些企业和合作社缺少生产备案手续,部分生产设备缺少安全防护罩,检查组当即对发现问题提出督促整改意见。
 
  二、开展溯原治理,提高精准打击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检查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拖拉机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拖拉机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机件不符合安全条件、报废拖拉机仍在使用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警醒告诫,进一步靠实农机所有人和驾驶操作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送法下乡“零距离”,助力乡村促振兴
 
  为保障农田作业机械生产安全,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科普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群众对农业机械的操作规程,确保春耕备耕安全有效进行。
 
  下步,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排除农机安全、粮食生产、存储、运输安全隐患,确保春耕及今后一段时间农业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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