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流头条 首页/ 工作交流/ 工作交流头条/

检察长包案办理 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0-11-09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孟玲娟

录入:于桐桐

审核:王秋卓

【字体:  
检察长包案办理 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近日,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就王某与该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纠纷申请支持起诉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今年某日20时许,王某在昂昂溪区道北街道一施工工地路遇醉酒的郎某,在郎某的授意下,王某将该处施工工地的7根铁管(每根价值约40元)装进其驾驶的三轮车上,被看管人员发现,后看管人员报警,王某便将铁管归还,昂昂溪区公安分局民警当场将王某抓获。该局核实情况后决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王某认为其行为并未构成盗窃,昂昂溪区公安分局不应对其行政处罚,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欲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向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支持起诉。
 
  因该案涉及行政争议问题,检察长解博冠决定亲自包案办理此案。案件受理后,先向区公安分局调取了案卷材料,解检经审查案卷后认为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申请人申请支持行政诉讼的理由不能成立,为使本院的决定更具说服力,检察长决定召开座谈会,并邀请律师、其他检察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及申请人共同参与。经过案情介绍、向当事人询问环节后,参会人员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均表示公安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不符合提起行政诉讼的标准。在经过承办检察官细致的释法说理后,申请人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够认真对待我的监督申请,我也是听说检察机关有这个工作职能,所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的,刚才听了各位的观点之后,我也清楚了我的行为确实是违法了,我接受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所以我决定撤回我的申请。”此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通过该起案件的办理,我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也为今后我院此项工作更好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联系地址:昂昂溪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9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